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镇雄县茶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进行通报,20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2009年5月25日,镇雄县茶山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云南煤监局等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批复了调查处理意见。根据批复,发生事故的茶山煤矿被依法关闭;20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7人被判有期徒刑,1人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人被处罚款,10人受行政处分。同时,昭通市政府已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镇雄县政府、县煤炭工业局和镇雄县县长已向昭通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镇雄县煤炭工业局已向镇雄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镇雄县国土资源局已分别向镇雄县政府和昭通市国土资源局写出书面检查。
记者 李犁 通讯员 李朝贵(云南日报)<